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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南山区域停车场工程(植物园东侧)
招标公告
(略)(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略)(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大南山区域停车场工程(植物园东侧)“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中标人 数量 | 备注 |
大南山区域停车场工程 (植物园东侧) | **.** | ** | 1名 | 本项目投标报价按固定费率报价,据实结算。 |
采购人债券资金。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以下A、B两项要求中任意一项:
A: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具体许可项目如下:
许可项目 | 许可子项目 |
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 | 机械式停车设备 |
B: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同时具有:
①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类别: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②原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类别:机械式停车设备]。
2、承担本项目相应配套的附属部分的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办法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注:本项目附属工程部分如须分包,须提供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中须明确具体内容。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以及图纸、清单、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年 3月 **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发售期:**年 3 月**日--**年 4月7日**:**(工作时间)
(四)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略)/份(售后不退),以现金形式开标现场缴纳。
(五)投标地点:(略)(地址:(略)B**栋2层)
(六)投标文件提交开始时间:**年 4 月 **日北京时间 9 : **;
(七)投标截止时间:**年4 月 **日北京时间 **: **;
(八)开标时间:**年 4 月 **日北京时间 ** : **;
(九)开标地点:(略)(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以下任一账户(保证金账户详见招标公告下方),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略)-(略)
六、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分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更正、补遗等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更正、补遗等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现场踏勘原则上投标人应当踏勘现场,充分了解项目安装现场、周围环境、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踏勘,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在现场勘察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及由于投标人自身行为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投标人负责,采购人不负担任何责任。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已经踏勘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
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 (略)- (略)
地 址:(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