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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阳湾智创生态城(长江以南片区)详细规划地块图则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阳湾智创生态城(长江以南片区)详细规划地块图则已由重庆经开区管委会同意实施,项目业主(略),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长江以南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为了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广阳湾智创生态城规划建设的重要指示,对接协调正在开展的广阳湾智创生态城详细城市设计和相关专项规划的相关要求,保障规划管理需求,指导项目建设实施,依据已批准的《广阳湾智创生态城详细规划》街区控规成果,特开展《广阳湾智创生态城(长江以南片区)详细规划》地块图则编制。规划区东至南岸区界,南至东西大道和南涪路,西至南岸区南山街道界、南山街道大坪村界,北至长江。规划范围约**平方公里,共7个单元、**个街区,按街区出成果文件。规划范围单元街区划分示意图:详见附件。
2.3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略)
2.4 招标范围:(1)落实《广阳湾智创生态城(长江以南片区)详细规划》街区管控内容,对接协调广阳湾智创生态城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城市设计相关内容,拟定地块控制要求,编制地块图则。
(2)配合完成地块图则成果审查、入库等相关事宜,并提供以上程序需要的符合质量要求的图纸、电子文件等相关技术资料。
2.5 服务期限:**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略) **:**:**(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略) **:**:**(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略) | 代理机构: | (略) |
地址: | | (略): | |
联系人: | (略) | 联系人: | (略)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略)-(略) | 联系电话: | (略)-(略) |
传真: |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账号: |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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