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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江津区先锋镇夹滩社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已由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以津发改 审〔**〕**号文**-**(略)-** 批准建 设 , 项 目 业 主 为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三峡后续专项资金及业主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略)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选址于先锋镇夹滩社区,铺设供水管网**.**km(含管道、管道附属设施等),新建调节水池3座、蓄水池2座,新建加压泵站4座(含泵站内机电设施、金属结构 等)。
2.3 ?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略)
招标范围:本项目铺设管道合计**.**km(含管道及管道附属设施),新建加压泵站7座,新建黄角坪**m?蓄水池,新祠堂**m?蓄水池,新建分水丘**m?调节池,新建夹滩社区**m?调节池,新建鸡爪坡**m?调节池等,具体以设计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列的所有工作内容为准。
<--[if supportLists]-->2.4<--[endif]-->工期要求:**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 工程施工总
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工程完工时间为准,开工时间不作要求)有与本招标项目在工程类别、合同金额、工程规模的具体技术参数相同或相似的1个项目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应满足以下要求:
?工程类别:饮水安全工程。
?合同金额:不低于(略)。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略) |
地址: | (略) | 地址: | (略) |
联系人: | (略) | 联系人: | (略) 亿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略) | 联系电话: | (略)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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