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致牌小型普通客车三辆司法变卖公告
受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 **年4月**日**:**起至4月**日 **:**(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略))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变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卖标的物一(以下简称标的物一):观致QAL**SCJCZ小型普通客车(未注册登记(未提供合格证))。据询价报告显示:标的物品牌型号为观致QAL**SCJCZ,车辆识别代号LLNCZASC1LA**,发动机号未提供,表征行驶里程未显示,车身颜色为白色。
本次变卖标的物二(以下简称标的物二):观致QAL**SCJCZ小型普通客车(未注册登记(未提供合格证))。据询价报告显示:标的物品牌型号为观致QAL**SCJCZ,车辆识别代号LLNCZASC5LA**,发动机号未提供,表征行驶里程未显示,车身颜色为黑色。
本次变卖标的物三(以下简称标的物三):观致CAP**PDF**小型普通客车(未注册登记(未提供合格证))。据询价报告显示:标的物品牌型号为观致CAP**PDF**,车辆识别代号LPAD1CEEXL(略),发动机号未提供,表征行驶里程未显示,车身颜色为红色。
以上标的物整体变卖保留价:(略),竞买保证金:(略),竞价阶梯:(略)(及其整倍数)。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略),在标的物停放地 (重庆市长寿区文苑南路3号**幢1-1)现场展示(看车电话:(略) 联系人:(略))。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的方式报名;竞买人通过线上报名的,竞价结束前(延时除外),竞买人均可报名参与竞买。
四、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以标的物现状为准,未标明的瑕疵风险不在法院和拍卖人承担范围内,请竞买人在报名前务必到实地仔细查看车辆,详细阅读询价报告、变卖公告、竞买协议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未注册登记、未提供合格证等)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一旦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物。
2、据询价报告显示:标的物一:展厅停放车辆,未注册登记;机体无明显渗油痕迹;内饰、座椅无明显破损;无法启动。标的物二:展厅停放车辆,未注册登记;机体无明显渗油痕迹;内饰、座椅无明显破损;无法启动。标的物三:展厅停放车辆,未注册登记,引擎盖拆卸痕迹;机体无明显渗油痕迹;内饰轻微霉变;无法启动。(详情请见车辆询价报告)。以上车辆未查询到违章明细(具体以交警部门查询结果为准)。
3、变卖成交后,执行法院根据成交价款和变卖费用的到账记录出具法律文书,由买受人自行领取,买受人接到委托法院通知后应于1日内凭有效身份证明前往委托法院领取,由执行法院交付机动车,机动车应从变卖专用车位移走。若买受人经通知后怠于办理交付手续或者机动车交付后,买受人怠于将机动车移走,导致机动车仍然占用变卖专用车位,委托法院将依据其合法收费标准向买受人收取停车费。
4、标的物未注册登记,未提供合格证,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执行法院按现状交付标的物。
5、标的物移交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路桥费、停车费、违法记录罚款、滞纳金等费用)以及违法记录扣分均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其相应风险。
6、竞价程序结束前两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两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竞价系统的时间为准。
竞价界面的显示提醒:公告上的结束时间即为竞价界面显示的自由竞价时间加两分钟延时时间,若在延时时间内无人出价,竞价会结束;若有人出价,竞价时间继续顺延两分钟。
7、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8、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9、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变卖成交后5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
**、因报名、支付保证金、保证金到账、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等事项的办理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办理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过于接近竞价会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竞价会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成交后买受人需按照成交价的2%向重庆联交所支付变卖费用。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略) (略) QQ:(略)0
重庆联交所地址:(略)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略)-(略)
市高法院监督电话:(略)-(略) (略)
重庆联(略)长寿直属支所
**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