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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涪陵区清溪镇双龙村蓄退水影响安全整治工程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涪发改委发(**)**号,涪发改委发(**)**号,涪水利发(**)**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法人为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略)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滑坡前缘设置抗滑桩**根,桩长**-**米,桩截面D=1.5米,桩芯距4米;挡墙前缘设置抗滑桩**根,桩截面1.5米2.0米,桩长**米,桩芯距5米;2剖面挡墙后缘设置**根抗滑桩,桩截面1.5米2.0米。桩长**米,桩芯距5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略)
2.4 招标范围:涪陵区清溪镇双龙村蓄退水影响安全整治工程项目全部工程施工图设计、图说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和提供的施工图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为**个月。
2.6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截止日前 3年内,指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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