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重庆江北国际机场除防冰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重庆江北国际机场除防冰服务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包号:CZ(略)**。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次通过询价方式采购一家供应商,为重庆航空提供重庆江北国际机场除防冰服务,项目预算(略),具体需求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及合同条款。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价限价(单位:元,人民币) | 备注 |
1 | 除防车辆使用费用(含操作人员) | (略)/次 | 采购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
2 | 除防冰I(原液) | (略)/升 | |
3 | 除防冰Ⅱ(原液) | (略)/升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金额和数量为预估数据,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并按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固定单价不再进行相应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除防冰服务 |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 | 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服务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完整经营范围的,还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网页截图;二者均应加盖公章。)
2.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状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注意:须提供**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或**年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询价(采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略)(略),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询价(采购);否则,视同其响应文件无效。
2.4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年内(**年**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如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具备上述数据的,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该“黑名单”列表的除外。)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价(采购)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价采购之日起5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价文件的获取3.1 获取询价文件时间:**年**月5日至**年**月8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询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3.2 询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略)/cms/channel/czzngys/**.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略)9时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采购人:(略)
地址:(略)
邮编:**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略),(略)
EMAIL:(略)
采购及法律事务监督联系人:(略),(略)
审计、纪委监督联系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