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法院从未委托公告中写明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中介机构,请竞买人务必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收费的行为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变卖公告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将于(略)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略)/**/**;户名: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铜梁区南城街道淮远古韵南街**号1单元2-2
根据评估报告记载:本次拍卖标的物位于重庆市铜梁区南城街道淮远古韵南街**号1单元2-2。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用途:其他商服用地/商业服务;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套内面积:**.**平方米;所在楼层(名义层):2层;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权属证号:渝(**)铜梁区不动产权第**(略)号,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拍卖标的物已查封,有抵押。其他情况请见评估报告电子版,拍卖标的物以实际为准。
注:1、水、电费欠费情况无法查询,拍卖标的物若存在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勘验人员仅就水、电、气、物业费等相关欠费情况进行了调查,其他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
2、根据重庆来拍勘验人员**年9月6日实地勘验,现有人使用,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实地看样了解,拍卖成交后,拍卖房屋以现状交付,不含室内动产。
3、拍卖标的物存在自行搭建,本次拍卖范围不包括自行搭建部分,本院不负责拆除;拍卖标的物与相邻房屋打通使用。本次拍卖范围最终以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产权范围为准,拍卖成交后按照现状交付,存在瑕疵涉及标的物内部结构恢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务必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4、本次拍卖标的物无法区分具体界限,展示的网页图片、视频系拍卖房屋打通使用的室内整体现状,仅供参考。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责任承担范围内,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略),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略)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房屋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略)安排,联系电话:(略)-**或关注“来拍法服”微信公众号预约看样。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有优先购买权人,已依法通知案件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
八、竞买人缴纳变卖价全款(含保证金)后可取得竞买资格(申请执行人可在申请执行标的额范围内免交)。
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委托他人参与竞买的,请于变卖开始前到本院现场确认。
变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变卖未成交或者变卖中止暂缓撤回的,竞买人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
变卖有溢价的,买受人的变卖余款须在变卖结束后7日内缴纳至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案款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铜梁支行;账号:0(略)**)。
九、标的权属转移登记由买受人凭本院执行裁定书自行办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土地使用权类型由划拨转为出让性质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费用。竞买人是否符合权属转移登记条件,请竞买人提前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
十、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变卖标的后,人民法院淘宝网将生成相应的《网络司法变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竞价代号等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拍卖咨询:(略)**-**
法官咨询电话:(略)-(略)(赵法官)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略)-(略)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联系地址:(略)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略)-(略)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略)-(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院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