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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金州大道与星光大道延伸段节点改造工程(含改造星光大道北延线)已由重庆两江新区管委会以渝新发改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两江新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重庆市地产集团,建设资金来自两江新区管委会和重庆市地产集团共同出资,项目出资比例为两江新区财政出资**%,重庆市地产集团出资**%。招标人为重庆两江新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重庆市地产集团(项目业主)、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略)(代理业主)。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隧道运营设施工程及电照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略)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金州大道与星光大道延伸段节点改造工程范围内隧道运营设施的安装及道路路灯照明的安装。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略)。
2.4 招标范围:金州大道与星光大道延伸段节点改造工程(含改造星光大道北延线)的隧道运营设施工程及电照工程。含隧道通风系统、隧道供电系统、隧道监控系统、隧道消防系统、电照工程;其他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说明和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工期**日历天,且满足节点工期:主体土建界面移交后**日历天内完成机电设施安装、布线及各种调试,达到运营条件。
缺陷责任期要求:**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1)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5年内,指**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2)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隧道工程。
工程造价:隧道机电工程造价(略)及以上。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招标人: | 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略) | 代理机构: | (略) |
地址: | (略): | 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正街**号附4号**楼2号 | |
联系人: | (略) | 联系人: | (略)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略)-(略) | 联系电话: | (略)-(略) |
传真: | 传真: | (略)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