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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金凤城市中心一期工程已由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以渝高新改投[**]**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略),代理业主为重(略),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重(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三标段、四标段EPC项目施工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略)
2.2 建设规模:金凤城市中心一期三标段包括:O**-2-1/**、O**-2-3/**、O**-2-5/**,共三个商业商务用地及O**-2-2/**一个公园用地。总用地面积约8.**公顷,其中建设用地总面积**.**亩,总建筑面积为**.**㎡。同时建设横二路、横三路、纵二路、纵三路、横三路延伸段、纵二路延伸段等六条城市道路,道路全长**.6m,标准路幅**-**m,为城市次支路。
金凤城市中心一期四标段包括:O**-4-1/**、O**-4-4/**,共三个商业商务用地及O**-4-2/**地块一个公园用地。总用地面积约**.**㎡,其中建设用地总面积**.**㎡,总建筑面积为**.**㎡。纵四路:道路全长**.**m,设计速度**Km/h,标准路幅宽度为**m,双向4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人行天桥一座。
2.3 本次招标项目监测合同估算金额:约(略)。
2.4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期间、竣完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间的:边坡监测、深基坑水平位移监测、深基坑竖向位移监测、周边位移(水平净空收敛)监测、地表下沉监测、墙(坡)顶水平位移监测、墙(坡)顶垂直位移监测、拱顶下沉、变形点监测,及国家标准和地方规范要求开展的全部相关工程监测等服务内容(注:中标单位以实现监测效果,确保工程施工安全为目的,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自行编制监测方案,实施、完善监测点设置,合理调整监测频率和监测期数,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并按实结算)。具体包含按国家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及其它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各种协调工作等。
2.5 监测服务期:完成项目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测服务。本项目施工工期计划为**日历天,如实际施工工期与计划施工工期不符的,服务期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缺陷责任期**个月,监测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1 本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专业范围必须包含工程测量)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略) | 代理机构: | 重(略) |
地址: | (略) 6 号 | 地址: | (略)(延长段)**号9栋3层3-3号 |
联系人: | (略) | 联系人: | (略)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略)-(略) | 联系电话: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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