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采购邀请书
(略)(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化工职业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实验室更换玻璃门(第四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询价内容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备注 |
实验室更换玻璃门(第四次) | **.** | 1 | 1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无 |
学校自筹资金,采购预算为(略)。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详见《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的通知》】。
请各位潜在供应商特别注意:该项目为货物类,严格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规范填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询价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略))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略))或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略))招标公告栏或者重庆化工职业学院采购中心首页(http://cgzx.(略)/index.chtml)点击相应采购公告最后“我要买采购文件”下载本项目询价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询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询价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询价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年9月5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报名及询价文件发售
1.报名及询价文件发售期:**年9月5日-**年9月8日**:**(工作时间)。
2.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略)/包(售后不退),询价文件购买费由各供应商在询价当日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缴纳。
3.报名方式:在报名及询价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略)。
(五)询价地点:(略)(地址:(略)B9栋6楼)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9月**日北京时间**:**
(七)询价开始时间:**年9月**日北京时间**:**
五、保证金(一)保证金递交
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询价内容),并汇至所参与包对应的任一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保证金账户:
户名:重庆联(略) | |
分包 | 银行信息 |
1 | 账号1开户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账号(略)(略)**账号2开户行(略)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略)**账号3开户行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账号**(略)** |
银行行号: 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略))对应栏目查看。 路径:服务导航-政府采购-办事指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银行联行行号。 |
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略)-(略)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
(四)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略))和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略))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化工职业学院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地 址:(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地 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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