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高竹新区湿地建设及竹林利用示范园建设项目-竹苑生态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工程-(绿化)劳务分包
发布时间:(略)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川渝高竹新区湿地建设及竹林利用示范园建设项目-竹苑生态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工程-(绿化)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比选项目川渝高竹新区湿地建设及竹林利用示范园建设项目-竹苑生态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工程-(绿化)劳务分包,项目业(略)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比选(略)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川渝高竹新区湿地建设及竹林利用示范园建设项目-竹苑生态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工程的绿化用地整理、种植土回(换)填、栽植乔木、灌木及地被、养护等工作内容。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略).(略)
2.4 比选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川渝高竹新区湿地建设及竹林利用示范园建设项目-竹苑生态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工程的绿化用地整理、种植土回(换)填、栽植乔木、灌木及地被、养护等工作内容,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劳务施工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略))[提示:下载地址采用其他网址的应注明,下同]下载比选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略))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略))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略))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略) **:**:**(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略) **:**:**(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略))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略))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略) | 代理机构: | (略) |
地址: | (略) | 地址: | (略)A座5-3 |
联系人: | (略) | 联系人: | (略)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略)-(略) | 联系电话: | (略)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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