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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石柱县国道G**县城绕城公路东段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石发改审〔**〕**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柱土家(略),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石柱土家(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略)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起点位于沪渝高速三店收费站转盘,终点位于大岩脚,路线全长约 6.9公里,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米,设计时速**公里/小时沥青砼路面。拟优先实施的一期工程项目起点为南宾街道双庆社区毛坝,终点位于万乐小区至大岩脚连接路口,路线全长约4.**公里;二期工程为远期实施,起点位于沪渝高速三店收费站转盘,终点位于南宾街道双庆社区毛坝,路线全长约2.**公里。本次招标为一期工程施工。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一标段:约(略);二标段:约(略);三标段(略)。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含土石方爆破)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日常养护等工作。
2.5 工期要求:**个月。
缺陷责任期要求:**个月。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3个标段。
一标段:石柱县国道G**县城绕城公路东段(一期工程)(K2+**~K4+**段)
二标段:石柱县国道G**县城绕城公路东段(一期工程)(K4+**~K5+**段)
三标段:石柱县国道G**县城绕城公路东段(一期工程)(K5+**~K6+**段)
2.7 其他:各潜在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同一投标人只允许被推荐为其中1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顺序依次进行评审,若投标人在一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二标段、三标段的评审结果中评标委员会不得将其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石柱土家(略) | 代理机构: | (略) |
地址: | (略) | 地址: | (略) |
联系人: | (略) | 联系人: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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