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欢迎来到重庆招标网 登录 免费注册

建筑市场网

旗下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招标公告>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同心路200号双福新区C区还房24幢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同心路200号双福新区C区还房24幢3单元5-2号房屋及室内部分动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招标公告 重庆-江津 2023-11-21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2023-11-21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告正文
下文中(略)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注册/登录或拨打咨询热线 010-89352896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同心路**号双福新区C区还房**幢3单元5-2号房屋及室内部分动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特别提醒: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联系公告中写明的拍卖辅助机构,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法院从未委托公告中写明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中介机构,请竞买人务必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收费的行为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拍卖公告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7日**时至**年**月8日**时(即**小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略)/**/**,户名: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同心路**号双福新区C区还房**幢3单元5-2号房屋及室内部分动产。

该标的坐落于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同心路**号双福新区C区还房**幢3单元5-2号,产权证号:**房地证**字第**号,所在小区名称为“福城东苑”,建筑物约建成于**年,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面积为**.**平方米。所在楼栋共6层,该标的位于名义层第5层、物理层第5层,户型为1室1厅1厨1卫,混合结构,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装饰装修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室内家具家电评估结果明细表

序号

物品名称

单位

数量

评估单价(元)

评估总价

(元)

1

床(含床垫、床头柜)

木,1.5米

1

**

**

2

沙发

1

**

**

3

茶几+电视柜

1

**

**

4

空调

格力挂机

1

**

**

长虹挂机

1

**

**

5

冰箱

美菱

1

**

**

6

电视机

TCL

1

**

**

7

洗衣机

TCL

1

**

**

8

热水器

美的

1

**

**

合计

——

**

评估价:(略),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以及其整数倍)。

本次拍卖包含室内固定装饰装修及室内部分动产。

二、看样及咨询方式:本院已委托(略)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辉昱和拍安排。(略)联系电话:(略)-(略)、**-**-**,或登录辉昱和拍网站自助预约:http://(略),或关注“辉昱和拍”微信公众号预约。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特别提醒:对于本公告载明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4、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岀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已通知案件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对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次拍卖开始前7日内与本院联系。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暂缓、中止、撤回正在进行中的拍卖。

六、标的物瑕疵: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和房屋质量及附属保证。特别提醒:1、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抵押、已查封,现空置;2、辉昱和拍工作人员现场勘查时,未能进入房屋,本次拍卖所展示的照片、视频与说明是由拍辅机构从其他渠道整理所得,因此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注意;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房屋内的家用电器和家具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不提供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4、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包含室内固定装饰装修价值及室内部分家具家电,拍卖家具家电范围仅限于《室内家具家电评估结果明细表》所列标的,拍卖成交后,若家具家电数量有短差,由本院按照相关家具家电评估价的实际交付情况,将相应款项退还买受人,法院和拍卖人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5、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所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到有关部门进行充分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6、标的物的所有欠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欠费)由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进行充分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7、上述情况若与实际状况不符,以实际状况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七、报名及尾款缴纳

1、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日内缴纳。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开户行:(略)江津支行营业部;账号:**(略)(略))。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略)/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2、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八、标的物的过户及税费缴纳: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岀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该拍卖房屋所欠房产税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略)/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按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公司:(略)。

咨询电话:(略)-(略)、**-**-**。

淘宝咨询电话:(略)-**-**。

法院咨询电话:(略)-(略)。

法院监督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北京建鑫汇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学园北街26号  售后电话:17611131906
©2018-2025 建筑市场网 版权所有   ICP证:京ICP备20001101号   京公网安备 11011102001737号
关注微信服务平台
实时提醒定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