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年2月**日**时起至**年2月**日**时止(即**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略)/**/**,户名: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重庆市南岸区茶园大道**号车库1吊1-A-**号。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产权证号为渝(**)南岸区不动产权第**(略)号。标的物房屋建筑面积**.**㎡,套内面积**.**㎡。据证载本次拍卖对象房屋用途为停车用房,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土地使用权终止(略),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目前使用状况:空置。
注:本次拍卖是以当事双方协议定价的方式进行,未经过专业的勘测评估,请意向竞买人实地走访了解拍卖标的的具体情况。若实际情况与拍卖公告有不相符之处,请竞买人以实地情况为准。
本次拍卖含室内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部分,不含室内家具家电等动产。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尽(略)联系,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本院执行中了解到,个别社会中介机构隐瞒司法处置房屋情况,夸大参拍难度,向意向竞买司法处置房人员收取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有的甚至以人民法院名义哄骗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对此,本院提醒如下:竞买人参与司法拍卖,仅需按照网络拍卖公告要求支付保证金后即可参加拍卖。拍卖过程中人民法院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服务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亦无需承担任何拍卖佣金。任何个人或者机构向您收取所谓的各种名义的费用,请您谨慎对待,以防上当受骗。
合议价:(略);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以及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略)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屋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略)安排)(略)联系电话:(略)(略)自助预约,或关注“公拍平台”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2、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查封、有抵押。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该房屋所欠物业费、水、电等欠费请意向竞买人自行至相关单位了解,请竞买人注意其中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本次拍卖是以本院(**)渝**执**号执行案件的名义所启动,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七日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年2月**日之前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南坪支行;账号:(略)**(略))。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略)/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略)电话:(略)-(略)
本院地址:(略)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略)-(略)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监督电话:(略)-(略)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