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略)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綦江区小型灌区项目勘察设计(工程名称)已由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綦发改审批【**】**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綦(略) ,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重庆市綦(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略)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重庆市綦江区小型灌区项目设计灌溉面积约**.7万亩,由灌区调配水工程、取水设施改造工程、渠系改造工程、山坪塘整治工程等组成。改造提水泵站1座,提水管道长约4.**km;新建输水管道长约**.9km;改造配套管网和渠道长约**km;配套阀井**座。新建流量监测站点位有**处,水位监测站点**处,灌区信息化1套。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略)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略)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地形图测量、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阶段的后期服务(含所有设计变更)。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包含送审资料要求等)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直至满足送审合格的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施工、完工、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等相应勘察设计服务工作。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招标人: | 重庆市綦(略) | 代理机构: | 重庆(略) |
地址: | (略)-1号 | 地址: | (略)-1-5 |
联系人: | (略) | 联系人: | (略)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略) | 联系电话: | (略)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