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烟草专卖局关于发布《重庆市黔江区罚没烟定点销售商户选点规则》
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罚没烟定点销售商户选点工作,依据《国家烟草专卖局财政部关于印发罚没烟草物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烟专〔**〕**号),结合本辖区实际,重庆市黔江区烟草专卖局制定了《重庆市黔江区罚没烟定点销售商户选点规则》,现予公告,公告期3天,自**年2月2日起施行。请有意愿申请的零售户,于**年2月2日(上午9:**)-**年2月5日(下午5:**),将申请材料提交至重庆市黔江区烟草专卖局专卖科(重庆市黔江区黔龙街**号**办公室)。 附件:《重庆市黔江区罚没烟定点销售商户选点规则》
重庆市黔江区罚没烟定点销售商户选点规则
为加强罚没烟管理,规范罚没烟销售秩序,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财政部关于印发罚没烟草物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烟专〔**〕**号)、《重庆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涉案卷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烟局专〔**〕**号)文件精神,结合重庆市烟草专卖局关于确定罚没烟定点销售商户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规则。
一、选点数量
综合黔江区烟草专卖局罚没烟查获数量、户均销量、零售户总量、卷烟销售管理水平等指标,确定选点数量为3户。
二、选点标准
(一)基本条件
1.守法经营。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非烟草行业干部职工本人及近亲属持证户),近三年内未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2.诚信经营。信用等级应达到AAA级。
3.稳定经营。连续持证经营5年及以上。
4.场地适宜。具备设置罚没烟销售专柜(专区)的硬件条件。
5.资源配套。经营业态为烟草专业店,业态细分为烟酒商店;档级为**档及以上;客户属性为现代终端。
(二)评分筛选
零售户自愿提交申请后,黔江区烟草专卖局组织开展《罚没烟定点销售商户选点评分细则》(附件1),对基本条件达标的零售户进行评分并排名,评分相同时按照受理申请的先后顺序确定排名受理。
三、申请流程
基本条件达标的辖区零售户,自愿提出申请,填写《罚没烟定点销售商户申请书》(附件2),提交至黔江区烟草专卖局专卖科(重庆市黔江区黔龙街**号**办公室),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略)。
四、结果公示
罚没烟定点销售商户名单,将依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并在重庆市烟草专卖局网站、零售户统一订货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期满后,定点销售商户需签订《罚没烟定点销售商户诚信经营承诺书》(附件3)。
五、其他
罚没烟定点销售零售户应正确认识罚没烟销售的风险和义务,主动接受和配合当地烟草相关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和其他工作要求,做到守法规范经营。
重庆市黔江区烟草专卖局
**年1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