笋溪河夹滩社区、复兴村段河道治理工程及笋溪河嘉平新区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EPC工程总承包答疑及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笋溪河夹滩社区、复兴村段河道治理工程及笋溪河嘉平新区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EPC工程总承包”答疑及补遗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序号 | 提问内容及回复 |
1 | 我司成立于**年,成立不足三年,是否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按《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年版)**年6月修改word版》编制,招标人要求提供3年的年度财务要求,本条不作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
二、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7.4.1施工管理人员调整为:
投标人自行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附承诺函(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2.本项目为重庆市市级重点水利项目,考虑项目顺利开展及资金安全保障,须在重庆市江津区(项目所在地)开设项目专户,发包人应将合同价款支付至项目专户,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招标人:重庆市江(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略)
** 年 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