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高新区公安分局所需移动警务数据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年4月**日至5月**日9:**—**:**,**:**—**:**(法定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年5月**日**:**
高新区公安分局所需移动警务数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5月**日**:**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GXQ**C**
采购执行编号:
**-BZ(略)**AF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高新区公安分局所需移动警务数据服务采购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服务提供商必须严格按照公安机关相关规定提供移动警务数据服务,确保信息安全、数据安全、服务安全。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略)
最高限价:人民币(略)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略))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略)出具的授权书,同一总公司仅能授权一家所属的分支机构进行投标,(略)不得与分支机构一同参与本项目(提供授权书复印件,格式自拟)。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网址: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号)规定,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投标人须满足下述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略)/包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年5月**日9:**—**:**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略)
地址:(略)B**栋2层
七、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九、联系方式:
(略).采购单位名称:重庆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略)B座**室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注: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点击右上角“申请投标保函”。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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