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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略)(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重庆数智产业园标准厂房经营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 | 中标人数量(名) |
重庆数智产业园标准厂房经营管理项目 | 1 |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年5月**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略))下载招标文件、补充通知、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3.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略))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年5 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
3.3 招标人应于**年5月**日** 时** 分(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略))发布澄清。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6月**日9时**分,地点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略)B**栋2层),具体接标处详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开标安排。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招标活动。
(二)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略))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三)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六)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招标人:重(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地 址:(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地 址:(略)A1栋8楼
**年5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