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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卷烟厂制梗丝线更新1台电子秤(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重烟厂招**-**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卷烟厂制梗丝线更新1台电子秤(第二次)(略)批准建设,招标(略)重庆卷烟厂,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略)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重庆卷烟厂制梗丝线更新1台电子秤(第二次)。
2.2 交货地点:(略)(重庆市南岸区涂山路**号)制丝车间。
2.3 项目规模:本项目预计总投资含税金额约(略)。
2.4 招标内容:制丝车间压梗秤(工位号:**)整体更换的设计、制作、运输、安装、调试和售后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内容和要求)”中全部内容。
2.5 交货期及施工周期: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备货,实际交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的时间为准;交货后5天内施工完毕。
2.6质保期:投标人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按国家规定“三包”执行,但产品(整机)的质保期不低于**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相关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提供自**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已签订的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的电子皮带秤销售或电子秤改造或电子秤维保案例1例。
3.1.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个项目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
3.1.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信誉要求: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近三年无重要毁约、无故弃标;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记录;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未被责令停业或在破产状态的;财产未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报名时仍在禁入期内(含禁入截止时间当天),其报名将被拒绝。
3.1.5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略)/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所有相关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略))上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答疑、最高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及相关事宜。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招标补遗通知。
4.2 招标文件售价(略)/套,售后不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不交费者将被拒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略):(略)
地 址:(略)FFC六楼**
联 系 人:叶歆尧、胡雨薇
电 话:(**)(略)
招标人:(略)重庆卷烟厂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