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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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需求描述: 详见竞采文件。 | (略) | 1(项) | (略) |
(一)线上报价
1.线上报价时间:**年5月**日9:**-**:** 北京时间。
2.线上报价要求: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中心(https://xj.(略)/ge/)进行网上报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和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供应商不具备竞标资格。
(二)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1.线上上传:在线上报价时间内,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中心(https://xj.(略)/ge/)上传签字盖章完整的响应文件电子档一份。
2.现场递交: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注:网上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为准,若供应商的线上报价与响应文件报价函中的报价不一致,按响应无效处理。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报名。
2.按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中心(https://xj.(略)/ge/)进行网上报价。
3.按时递交响应文件。
(四)现场递交地址:(略)(重庆市南岸区南兴路**号附1号交通大厦)
(五)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开始时间:**年5月**日**:**北京时间
(六)响应文件现场递交截止时间:**年5月**日**:** 北京时间
合同签订后**个日历天内完工。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略)(大写:肆拾贰万柒仟零柒拾玖元贰角伍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大写:壹万壹仟叁佰叁拾陆元柒角壹分)。
2.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的报价,并以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3.供应商报价函中的总报价必须与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
注:(1)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等),供应商不得修改,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本次报价为综合单价报价,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实施内容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措施项目费、风险费等一切费用等。供应商根据本竞采文件、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结合本项目特点,结合实际工作量、技术含量、难易程度、复杂性、经营决策、企业实力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计算费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自主报价。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一)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二)结算审计完毕后,采购人按项目审计结算金额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审计结算金额的**%,剩余3%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无息支付。
1.结算总价=中标单价×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变更或新增±合同约定的其它因素(本项目最终结算总价以第三方审计机构审定的金额为准)
注:(1)本工程实行综合单价承包模式,采购人按规定的建设内容和成交价格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承施工合同,除工程在施工建设期间经采购人同意的重大设计变更准予调整外,其它擅自调整或变更设计的,结算时不予调整
(2)工程人工和材料(材料暂估价除外)价格在施工建设期间实际发生价格与发包价资料的的价格相比,不论涨跌,结算时均不予调整.
(3)变更或新增或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以及在施工建设期间经采购人同意的重大设计变更,结算原则如下:
若涉及工程变更部分工程量,由中标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报经采购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亦无类似项目,由成交供应商会同、采购人按相关原则、编制方法编制补充,或参照重庆市场相同工作的市场价格上报采购人,最终价格按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共同询价确认的价格执行。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