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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238202405140010301的澄清修改文件

变更公告 重庆-巫溪 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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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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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略)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略)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7,**,(略) 人民币
评标办法 CQGLGCJPSZDJ**[JT]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巫溪县农村道路灾后恢复重建(尖山镇、朝阳镇、田坝镇、塘坊镇)项目

招标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以本补遗通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资质及人员等内容进行修改如下:

一、招标公告3.1.1条修改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

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注:不得将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评审因素。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不得兼任。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5.1项目经理:1 人。

5.1.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公路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5.1.2项目经理承诺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拟派项目经理按注册建造师的相关规定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

5.1.2.1到岗履职承诺要求:承诺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一致,并满足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相关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5.1.2.2未被禁止参与投标承诺要求:承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5.1.2.3项目经理的其它承诺要求:为保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到本项目到岗履职,投标人还需承诺:

若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情形的(或有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情形的),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日[提示:7~**日]内,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手续(或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手续),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有权对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的任职情形(或在其他项目的中标或拟中标情形)进行核查,若与投标人承诺内容不符或投标人未在上述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中标或拟中标的相关资料,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投标人需确保拟派项目经理符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经理任职条件,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需提供:①经业主或建设单位同意任职变更的文件;②负责项目监管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任职变更的证明材料。

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需提供:①经中标或拟中标的其他项目建设单位同意的放弃中标函。

5.1.2.4未提供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投标人为其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拟派项目经理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的承诺(承诺格式见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注:(1)提供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或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的,必须提供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该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由建造师本人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2)重庆市以外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未规定使用电子注册证书的,可提供纸质证书扫描件。

(3)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本人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是否一致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情形。

5.2项目总工:1人。

5.2.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工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5.2.2项目总工承诺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拟派项目总工按相关规定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

5.2.2.1到岗履职承诺要求:承诺拟派项目总工中标后只能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项目总工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总工一致,并满足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相关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拟派项目总工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5.2.2.2未被禁止参与投标承诺要求:承诺拟派项目总工未被重庆市交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5.2.2.3未提供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拟派项目总工身份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投标人为其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拟派项目总工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的承诺(承诺格式见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注:如招标文件中描述与本补疑不一致时,以本补疑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阅本项目补疑相关内容,无论投标人查阅与否,即视为已知晓本补疑内容。

招标人: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略)

**年5月**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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