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略)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本招标项目大足区农村公路水毁重建工程(龙水镇标段)已由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大足发改资[**]**号(可行性研究批复)及大足发改投[**]**号(投资概算批复)项目代码:**-**(略)-**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重庆市大足区交通局以大足交通发[**]**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大足区公路养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略)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大足区农村公路水毁重建工程(龙水镇标段)病害修复路段全长 4.** 公里,公路等级为四级公路,路面分别采用水泥混凝土和沥青混凝土路面,异位重建中桥一座(熊家高桥)。本项目为公路水毁路段,建设性质为改建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略)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略)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以下内容:异位重建现浇空心板桥一座、面积**平米,桥头接路**.4m,路基土石方**立方米,新建C**水泥砼路面**.3平米,设1.5m跨盖板明涵5m;增设C**混凝土挡墙**.**立方米;原水泥砼路面水毁路面修复**平方米;原沥青砼路面结构层恢复**.5平方米,裂缝处理**.5平方米;C**砼矩形边沟**.5立方米;重建Gr-C-4E波形梁护栏**米;复隆大桥护栏修复**米;增设路长牌**套;登云机场增设遮挡牌、挡板**米;拆除现状桥梁(齐心桥)一座。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它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招标人: |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略) |
地址: | (略): | ||
联系人: | (略) | 联系人: | (略)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略) | 联系电话: | (略)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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