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公告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年6月**日**时起至**年6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略)/**/**),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宁AZ**挂欧曼牌重型罐式半挂车,
据评估报告记载:(车辆更多详情见评估报告)
品牌、型号 | 欧曼牌HFV**GYYA | 车辆识别代码 | LA9NCG7C6JFLH** |
强制报废期止 | (略) | 检验有效期止 | (略) |
初次登记日期 | (略) | 行驶证芯编号 | (略)** |
注:1、拍卖标的有高额停放费用,具体停放费欠费金额以实际为准,请有意者自行与停车场协商解决。标的交通违法信息未知,标的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费、停放费、路桥费、违章罚款、扣分、滞纳金等)及违章扣分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停车费、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质量、真伪不保证;差缺的证照由买受人自行补办并承担相关费用。
2、标的物因长期停放且现勘条件有限,未能对该车辆进行启动、路试检查等,因此不能判断车辆是否能够正常行驶;若有零部件不齐的情况,标的以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车辆以实物现状交付(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3、竞买人须自行向有关部门或单位详细了解、咨询标的物过户(含转籍)的相关政策及具体的违章、罚款、扣分、欠费等实际情况,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各种损失及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标的按现状交付,请竞买人引起注意。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拍卖成交后,(略)联系,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请切勿相信其它单位及个人发布的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5、本次拍卖系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司法拍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本院拍卖信息谋取利益,扰乱正常拍卖秩序,否则将依法追责。
6、法院不接受延期付款,大额转账节假日可能会延迟到账,请买受人合理安排时间。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不对未查明的瑕疵承担责任,意向竞买人注意参拍风险,谨慎参拍。
评估价:(略),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略)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屋的组织看样等工作,(第一次拍卖引领查看标的物为3次,第二次拍卖引领查看标的物为2次),如需看样(略)办理登记,看样时间根据预约(略)安排,联系电话:(略)-(略);呼叫中心:**-**(略)官网http://(略)/、微信公众号“新益拍卖”查看。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1、已通知案件申请人、被执行人。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3、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4、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5、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欠费(包括停车费、路桥费、交强险、滞纳金、汽车保险、交通违章扣分、罚款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7、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七日,到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申请,经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确认。
8、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七日与本院联系。
9、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六、拍卖余款请在成交后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汇款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大足支行,账号:(略)(略)5)。
2、支付宝网上支付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略)/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
https://(略)/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w.(略).a**dqe.**.4c**be4kxkdWi&whttid=pc
八、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1、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辅助机构电话:(略)-(略)、**-**、(略)张老师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电话:(略)-(略)田法官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法院监督电话:(略)-(略)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地址:(略)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略)-(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
附:1、评估报告、车辆登记证、车辆信息查询结果
2、执行裁定书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