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江津区四面山文化旅游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已由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审【**】2号文(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游客服务中心电力安装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略)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江津区四面山文化旅游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游客服务中心电力安装工程,从**kV玄武变电站**kV I、II段间隔引电源至新建**kV冉家堡开闭所**kV I、II段进线间隔,新建室内开闭所1座、专用配电房1座,公用配电房3座,及从公用配电房至楼幢总电源配电箱表前,室外电力排管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略)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略)
2.4 招标范围:完成设计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的工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具体包括: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现场组织协调工作;《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规定的相应所有监理工作内容;满足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理操作规程的工作内容要求以及与工程监理相关的其他工作。包含建设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含配合审计工作)至缺陷责任期满的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略) | 代理机构: | (略) |
地址: | (略) | 地址: | (略) |
联系人: | (略) | 联系人: | (略)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略) | 联系电话: | (略)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江津区四面山文化旅游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游客服务中心电力安装工程监理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略) | 中国银行重庆江津支行营业部 | (略)**VA** |
重庆(略) | (略)江津支行 | (略)**(略) |
重庆(略) | (略)重庆江津支行 | **(略)(略)** |
重庆(略) | (略)江津支行 | (略)(略)** |
重庆(略) | 重庆银行江津支行 | (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