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略)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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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略)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略)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无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南岸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开发策划与城市更新设计 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南岸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开发策划与城市更新设计”补遗通知一内容发布如下: 1、本项目现更正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第5条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增加“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参与招标人组织的项目会议不少于三次。”。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3.2.1(3)人员配置评审标准中,删除“投标人须自行承诺中标后参与招标人组织的项目会议不少于三次。”,“注:提供职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修改为“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已发出的内容与本次补遗通知不一致时,以本次补遗通知为准。 重庆市(略) (略) **年8月2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