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管理人关于(略)破产财产的公告
(略)破产清算一案,(略)(略)管理人((略))委托,将于**年8月**日**时至**年8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处置单位:(略)管理人,监督单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www.(略))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
重庆市涪陵区焦石镇东泉村三社月亮田的林地使用权、林木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该标的物(略)位于重庆市涪陵区焦石镇东泉村三社月亮田的林地使用权、林木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权证编号为涪陵府林证字(**)第**号,证上面积为**亩,主要树种为马尾松,林地使用期限为**年,林地终止日期为**年2月**日。
标的物买入价:(略),起拍价:(略),竞买保证金:(略),增价幅度单位:(略)(即以(略)的整倍数递增)。
二、(略)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查看标的及报名等工作。咨询、展示标的时间与方式:自**年8月6日起至**年8月**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标的物查看时间待定。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需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竞价结束前签订竞买须知并缴纳保证金至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指定账户后(到账时间为准)方可参与竞买。
四、特别说明:
1、因标的物林权证未记载其所属林木蓄积量、株数、林业调查内容等基本信息,且未取得伐木证,未来是否能够取得伐木证也未可知,故无法对标的物进行价值评估,管理人依据市场交易价(略)取得标的物时的价格进行估价,并以此价格作为本次拍卖的起拍价。
2、标的物成交后,管理人不负责过户,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并由买受人承担因过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3、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由管理人负责现状交付。
4、标的物交易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5、本次拍卖标的物无法提供原始购买发票等单据凭证。
6、标的物移交时以实物现状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用不作调整。
7、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数量、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不保证可以正常使用。
8、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本公告及拍卖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以其独立判断决定竞买本标的。
9、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因报名、支付保证金、保证金到账、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等事项的办理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办理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过于接近竞价-结束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竞价会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本次拍卖成交后**日内,买受人应按成交价的0.8%向拍卖人支付拍卖服务费(单笔资产交易收费最低(略))。
**、本次拍卖成交后**日内,买受人应按成交价的0.5%向平台服务提供商交纳技术服务费(单笔资产交易收费最低(略),(略)封顶)。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限内交纳技术服务费的,网拍平台可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的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保证金数额不足以扣除平台服务提供方应当收取的技术服务费的,平台服务提供方保留对剩余应当收取的技术服务费追索的权利。
**、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日内将剩余价款全额付至管理人账户(户名:(略)管理人,开户行:(略)重庆九龙坡支行,账号:(略)(略)**)。买受人付清剩余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资产移交确认单。移交确认单签署后,标的物的保管、遗失、损毁等风险转移自买受人。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于1个工作日内不计息自动退还至原缴款账户(实际退还时间以系统为准)。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前述费用损失以及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联系方式:(略) (略)
管理人联系方式:(略)
(略)联系方式:(略)
(略)管理人
**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