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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依据
按照工作要求,由区民族宗教委开展大渡口区第十四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宣传品制作,经费控制在(略)以内。
依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渝财规〔**〕**号)中附件《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规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单次采购金额(略)以下的货物和服务类项目......由采购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高效廉洁的原则自行组织实施,并做好相关内控管理。”经区委统战部内控程序决定,采取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采购公告的形式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二、采购有关情况
(一)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年9月6日北京时间**:**至**年9月6日北京时间**:**。
(二)报名截止时间:**年9月6日北京时间**:**。
(三)磋商开始时间:**年9月6日北京时间**:**。
(四)联系人:(略)
(五)联系电话:(略)-(略)
(六)联系地址:(略)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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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渡口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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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区第十四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宣传品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大渡口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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