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投(重庆)(略)(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中医院的委托,对重庆市中医院麻醉工作站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重庆市中医院麻醉工作站设备采购 | ** | 3.5 | 1 | 工业 |
二、资金来源
采购人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投产品制造商应为中小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所提供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出具所提供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如果供应商不是所提供产品的制造商,所提供产品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的,营业执照应有经营或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内容);所提供产品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略))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略)至(略)。
2.报名方式:
2.1现金购买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到中建投(重庆)(略),递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购买招标文件。
2.2汇款购买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将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号)、《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略)(邮箱)。
户 名:中建投(重庆)(略)
开户行:(略)重庆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略)**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略)/包。
(五)投标地点:(略)(地址:(略)B**栋2层)
(六)投标截止时间:(略)北京时间9:**
(七)开标时间:(略)北京时间9:**
(八)开标地点:(略)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转账方式
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账户:详见采购公告
1.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略)-(略)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略))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及重庆市中医院官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中医院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地 址:(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中建投(重庆)(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地 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