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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秀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渝秀告字[**]**号)
渝秀告字[**]**号**/**/**
经秀山县人民政府批准,秀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 1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地块编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土地级别 | 出让面积 | 容积率 | 总计容建筑面积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 出让年限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XS-**CR-**号 | 学府片区C4-1/** | 乌杨街道 | 二类居住用地 | 3级 | **.** | ≤1.5 | **.** | ≤** | ≥** | ** | ** | **.** | ** |
备注 | 1.住宅类停车位标准按不低于1个车位/户配建,其他类停车位标准按《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版)配建执行。(强制性) 2.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须符合相关专业专项规划要求; 3.下阶段须由建设单位提供地块方案设计三维模型,该模型须符合《DB**/T**城市三维建模技术规范》要求。(强制性) 4.各项规划技术指标应符合《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版)及相关专项建筑设计要求。 5.地块海绵城市建设详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6.竞得人须自行配建C4-2地块约9.5亩绿化隔离带,建成后无偿移交县城市管理中心。 7.该地块建筑正负零标高与相邻人行道高差应控制在0.2m-1m之间。 8.其他建设规划条件详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
二、报名期限:(略)9时**分至**年**月2日**时**分。
三、报名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宗地竞买申请人若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不隶属于秀山县,则(略)或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申请竞买时递交承诺书)。
四、出让方式:报名期限内,只有1家申请人取得竞买资格的,将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有2 家以上(含2家)申请人取得竞买资格的,将采用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间另行通知。拍卖(挂牌)地点均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依法确定竞得人。
六、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略)9:**至**年**月2日**:**止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网址:https://(略)/xiushanweb/)或到秀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阅或下载出让资料。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周华敏、陆宇婷
联系电话:(略)-(略)、(略)
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开户行 | (略)秀山五岳广场支行 | (略)秀山支行 | (略)重庆秀山人民路支行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支行 |
银行账号 | (略)** | (略)(略)(略) | 3(略)** | (略)(略)** |
秀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