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山镇**年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审[**]**号,项目代码:(**-**(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略)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选址于中山镇三合社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是场镇市政完善工程:新增和更换长宴路、灯杆堡、同心坊、新街道路沿线区域路灯**盏,新建后街公园与文化长廊节点连接道路约**米,整治中山公园及道路周边**平方米;二是净化绿化美化工程:修补新街区域破损路面**平方米,整治道路节点3个,面积**平方米,整治公交站1处面积**平方米,完善标识标牌标线,整治新建农贸市场周边边坡,新建步道**米,矮墙**米;三是整治临街立面工程:整治中山公园周边建筑违章搭建3栋,面积**平方米,规整管线**米,整治新街区域临街店招**个、约**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略)。
2.4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工期要求:**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略) |
地址: | (略) | 地址: | (略)-2栋(江津办公地址) |
联系人: | (略) | 联系人: | (略)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略) | 联系电话: | (略)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中山镇**年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建设项目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略) | 重庆银行江津支行 | (略)(略)**-** |
重庆(略) | (略)江津支行 | (略)**(略) |
重庆(略) | (略)江津支行 | (略)(略)** |
重庆(略) | 中国银行重庆江津支行营业部 | (略)**VA** |
重庆(略) | (略)重庆江津支行 | **(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