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年车辆定点维修服务招标,招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重庆招标采购(集团)(略)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主要为招标人分布在中心城区的生产车辆的维修、保养、急救、检查等服务。生产车辆主要包括:牵引车、餐厨车、拉臂钩车、后装压缩车等直接用于垃圾转运的生产车以及洒水车、扫地车、清扫车等辅助车辆。
2.1.1本项目按站点分布片区进行招标,按照车辆分布,初步划分为3个区域,项目预估总金额(略),即:
(1)区域1:沙坪坝区、高新区、九龙坡区(预估金额为:(略)/年);
(2)区域2:渝北区(预估金额为:(略)/年);
(3)区域3:巴南区、南岸区(预估金额为:(略)/年);
2.1.2特别说明:本次采用入围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排序前3的入围候选人即为入围单位。(若排名前3的单位中,因自身原因放弃或因其他原因被招标人取消入围资格的,则按综合得分排名(排名前3的除外)顺序依次递补入围候选人)。
2.1.3待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3家入围单位派遣授权代表到招标人所在单位,按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序依次按上述站点区域顺序确定,招标人分别与入围单位签订合同。
2.2服务地点:(略)
2.3服务期:1年。
2.4本次招标分为1个分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一类大中型货车维修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累计金额在(略)及以上的车辆维修类业绩。
3.1.4具体资格要求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为准。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获取时间:从**年2月**日9时**分到**年2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式:投标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每天(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在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室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获取招标文件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4.4 投标人可向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质疑,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2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
4.5 招标人应于**年2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通过邮件形式向各投标人发布澄清(如有)。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3月7日9时**分至**年3月7日**时**分。
5.2 开标地点:(略),具体详见开标当天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负一楼指示牌。 5.3开标时间:**年3月7 日**时**分(北京时间)。 5.4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网(http://(略)/)》和《(略)网(http://(略)/)》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重庆招标采购(集团)(略)
地址:(略)A座**室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