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武汉至汉川段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武汉至汉川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鄂交函〔**〕**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略),招标代理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略)
建设规模:项目路线起于武汉市蔡甸区玉贤街道杨新村北侧,接嵩阳大道,在汉川市马鞍乡跨越汉江后,经汉川城区、城隍、华严、分水、里潭,止于汉川市田二河乡李集村附近,与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交叉,对接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汉川至天门段。该项目全长**.**公里,全线采用设计速度**公里/小时、路基宽度**米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其他技术标准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全线在嵩阳(枢纽)、官桥、马鞍、城隍、分水、里潭、田二河(枢纽)共设置互通式立交7处,同步建设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5处、管理监控分中心1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项目建设工期**个月。
其他:含隔离栅**m,标志牌(含里程牌)**块,热熔标线**㎡,轮廓标**个,钢护栏**m,防眩板**块,防眩网**m,声屏障**m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标段范围内的防撞护栏、声屏障、缓冲设施、隔离栅、标志标线(含收费站所、服务区)、防落物网、防眩设施、视线诱导设施等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日历天[1],计划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要求为准。
合同估算价:(略)。
2.3其他:缺陷责任期2年,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本项目的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2)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3)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①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略)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略)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以**.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以**.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以**.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③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例:A公司持有D公司**%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大于**%,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略))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略)至(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时**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B1栋5楼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