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环卫集团生活垃圾收转运设备提标改造项目(标包五:车辆及垃圾容器)(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重庆环卫集团生活垃圾收转运设备提标改造项目(标包五:车辆及垃圾容器),招(略)。招标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序号 | 车辆设备名称 | 数量小计 | 含税单价限价(万元) | 含税总价限价 (万元) | 备注 |
1 | **m3餐厨容器 | 7个 | **.** | **.** | |
2 | **m3生活垃圾容器 | **个 | **.** | **.** | |
3 | **m3生活垃圾容器 | 5个 | **.** | **.** | |
4 | 换电式纯电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总质量**KG,带角件) | **台 | **.** | **.** | |
合计 | **.** |
2.2招标范围:**m3餐厨容器、**m3生活垃圾容器、**m3生活垃圾容器、换电式纯电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总质量**KG,带角件)供货及服务。
2.3交货期:中标人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天内货到招标人指定现场,中标人按照招标人的供货通知进行分批供货,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的时间为准。
2.4服务地点:(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具体资格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为准)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年、**年的各年度财务状况均不亏损;
3.1.3 自**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招标公告发布日止,投标人具有累计金额不低于(略)的总质量**吨及以上纯电动环卫类车辆的销售业绩合同;
3.1.4经销商参与投标的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有效的唯一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参加本次投标,且制造商与所委托的经销商不能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1.5车辆或者垃圾容器制造商以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的,若只生产本次招标一种或两种及以上产品,需提供本次招标其余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有效的唯一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身份参加本次投标,且制造商与所委托的销售商不能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获取时间:从**年3月**日**时**分到**年3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式:投标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每天(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室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获取招标文件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4.4 投标人可向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质疑,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年3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
4.5 招标人应于**年3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通过邮件形式向各投标人发布澄清(如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招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4月8日9时**分至**年4月8日**时**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A座开标厅(地址:(略))。具体详见开标当天重咨大厦负一楼指示牌。
5.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年4月8日**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略)A座开标厅(地址:(略))。具体详见开标当天重咨大厦负一楼指示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网(http://(略)/ )》和《(略)网(http://(略)/)》上发布。
8.招标单位及联系方式8.1. 招标人(项目业主)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8.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重庆招标采购(集团)(略)
地址:(略)A栋9楼**室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