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以下简称:比选人)的委托,对上清寺院区整体提升改造概念设计进行竞争性比选。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一、比选内容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成交数量 (名) | 备注 |
上清寺院区整体提升改造概念设计 | ** | 1 |
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比选文件获取及投标时间要求(一)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自行在“行采家”或“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或“中国采购招标网”下载竞争性比选文件,竞争性比选文件及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本项目无需报名及购买竞争性比选文件。获取文件期限:**年3月**日 9:**至 **年3月**日**:**。
(二)投标人应当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竞争性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须采用软面胶装(不得采用穿孔式、文件夹式活页装订),同时应编制完整的封面、页码、目录。
(三)投标书正本、副本各一份,均需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签章和单位盖章,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注:标书密封的外封套上必(略)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四)所有投标书应于**年3月**日 9:**至 **年3月**日 **:**工作时间递交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重庆渝北区松石北路**号)综合楼七楼审计科(须密封盖章)。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比选时间(预计):**年3月**日。
五、投标保证金 无 六、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招标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官网、中国采购招标网、和行采家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九)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中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比选人或者比选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竞争性比选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七、联系方式(一)比选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项目联系人:(略)(技术)电 话: (略)
项目采购人:邹老师 电 话: (略)
项目监督人:李老师 电 话: (略)
(二)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 话:0(略)**
传 真:0(略)**
地 址:(略)A栋**
上清寺整体提升改造概念设计采购文件定稿(比选)(挂网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