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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北碚区香溪路23号负1号-081号车位(变卖)的公告

招标公告 重庆-北碚 202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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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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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北碚区香溪路**号负1号-**号车位(变卖)的公告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变卖的事项应当在变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变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变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申请人、被执行人,现特此公示。

变卖公告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于**年4月4日**时起**日内(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略)/**/**,户名: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庆市北碚区香溪路**号负1号-**号车位。

拍品介绍:重庆市北碚区香溪路**号负1号-**号车位,属于“奥园天悦湾”住宅小区的配套地下停车位。小区有1层地下车库。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面积为**.**平方米。该标的位于名义层负1层。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用途为停车用房,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据评估报告显示层高约3米,装饰装修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注:本次拍卖包含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室内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及房地产(不动产)共用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的权益,不包括室内动产、债权债务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尽快与(略)联系,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本院执行中了解到,个别社会中介机构隐瞒司法处置房屋情况,夸大参拍难度,向意向竞买司法处置房人员收取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有的甚至以人民法院名义哄骗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对此,本院提醒如下:竞买人参与司法拍卖,仅需按照网络拍卖公告要求支付保证金后即可参加拍卖。拍卖过程中人民法院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服务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亦无需承担任何拍卖佣金。任何个人或者机构向您收取所谓的各种名义的费用,请您谨慎对待,以防上当受骗。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略),变卖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以及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略)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略)安排)(略)联系电话:(略)(略)自助预约,或关注“优优拍”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变卖成交后,请买受人立即与拍卖辅助(略)联系,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三、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但应于变卖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事项;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于变卖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4、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于变卖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四、变卖方式

1、竞买人应先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注册登记并实名认证,认证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报名并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

2、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天。变卖期开始后,取得变卖参与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如有竞买人在变卖期**天内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3、变卖期间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无人出价的,本次变卖失败;变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竞得本次变卖标的物。

4、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变卖预缴款。变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原锁定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于变卖成交后**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银行北碚支行;账号:(略)**(略)**));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略)/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活动结束后自动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五、税费缴纳

1、司法拍卖、变卖成交的,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等相关费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买受人应当自收到过户裁定书之日起**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请自行向原产权人(被执行人)追索。

2、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标的物可能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管、水、电、气费、大修基金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六、过户及交付

1、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需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情况后果由竞买人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面积最终以标的物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如有标的物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须拆除或修复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涉及违章建筑的,违章建筑不在交付范围内,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并交纳相关的罚款费用。

3、变卖成功后,执行部门按照房屋产权证载明的面积交付标的物,如有违章建筑,不在法院交付范围内。

4、若变卖标的物有人使用,需给法院一定交付时间,请竞买人注意。

七、悔拍及法律后果:买受人在变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变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变卖成交款的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价款的差价、变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开始7日前与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联系。

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变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公告》、《变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变卖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略)/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对于公告载明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意向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相信其他机构及个人提供或发布的标的物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变卖咨询:(略),联系电话:(略)-(略)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略)-(略)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略)-(略)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地址:(略)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略)-(略)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略)-(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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