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按前述规定已短信通知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现特此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公告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年5月**日**:**起至**年5月**日**:**止(即**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略)/**/**,户名: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重庆市酉阳县龙潭镇赵庄社区五组的房产(详见评估报告)。
标的物介绍:该拍卖标的物产权证号为:渝(**)酉阳县不动产权第**(略)号,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该拍卖标的共2层,标的物位于名义层第1层,具体详情请查看《评估报告》。现由被执行人使用。
特别说明:
1、据评估报告记载,该标的物第二层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被执行人自行建设使用,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该部分可能存在拆除、没收违法收入、罚款处理等风险,请各竞买人自行评估风险并承担相关费用及责任。
2、据现场实勘了解,该拍卖标的物实际坐落门牌号为渝湘北路3号。
3、本次拍卖标的包含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应分摊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以及附着在建筑物上的,与拍卖标的功能相匹配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及室内装修,不包括室内可移动家具家电等动产。
4、本次勘验未了解到拍卖标的物管费、水、电、气等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具体欠费以拍卖成交后实际欠费为准,上述所有欠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欠费)由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进行充分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
5、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6、本次拍卖房屋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划拨土地的产权过户须向相关国土部门补足土地出让金,具体操作流程及收费标准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为准。拍卖成交后,土地出让金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该拍卖标的物现由被执行人使用,需给法院一定交付时间,请各竞买人予以注意。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略),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以及其整倍数)。
二、权属异议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7日与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联系。
三、本院(略)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屋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略)安排,(略)联系电话:(略)-**。
四、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委托手续应于竞价程序开始前7日向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本人的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淘宝网的实名注册人)。
2、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前7日向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3、优先购买权人应于竞价程序开始前7日向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出现法定事由及其他应当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情形的,本院有权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六、报名及尾款缴纳
1、竞买人应于竞价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注册账户并进行实名认证。注册、认证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保证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报名成功后,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2、银行支付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户行:(略)酉阳支行;账号:(略)(略)(略)0)。
3、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略)/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及利息。
5、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七、标的物税费缴纳
1、司法拍卖、变卖成交的,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其他罚款、维修维护费、物管费、水电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标的物可能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管、水、电、气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过户及交付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上述情况若与实际状况不符,以实际状况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如有标的物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须拆除或修复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涉及违章建筑的,违章建筑不在交付范围内,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并交纳相关的罚款费用。
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略)/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按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法院指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为“(略)”,对于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物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拍卖咨询:(略)**-**
法院咨询电话:(略)-(略)
法院监督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略)-(略)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监督电话:(略)-(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