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病员服采购,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比选人为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交货地点、交货期与比选范围
2.1 交货地点:(略),具体交货地点以比选人指定的为准。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合格。
2.3 本次比选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略)。
2.4 比选范围:根据两院区病员服需求量,拟采购一批病员服,其中长袖病员服各个型号需采购约**件;短袖病员服各个型号需采购约**件;病员服裤子**条。以上采购数量为预估量,实际采购量按实计算,病员服技术参数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 竞选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竞选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比选要求竞选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竞选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竞选人须知前附表第**项内容。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比选文件方式: 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年4月**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网站((略))获取本竞争性比选文件以及附件、补遗等比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4.2报名方式:
4.2.1报名方式: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4月**日**:**时,将营业执照及《招标项目报名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略)(邮箱,邮件标题请备注报名单位全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4.3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竞标文件才被接受:
4.3.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4.3.2、按时报名及签到;
5. 竞选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时间为 **年4月**日**时**分--**时**分,地点为: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制氧机房2楼开标室(重庆市江北区金紫山**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官网(http://(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 |
地址:(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电话:(略)-(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