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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潼规资告字(**)4号
经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批准,重庆市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公开公告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TNC**-7 | 宗地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潼南江北片区B-**-**/**(1)号地块 |
出让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 |
绿地率: | / | 建筑限高: | / | 土地用途: | 行政办公用地 |
加价幅度: | / | 保证金: | (略) | 出让起始价: | (略) |
备注: | 1.宗地规划用途为行政办公用地。 2.竞得人须自成交次日起**日内,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向出让人申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逾期未申请签订的,成交确认书自动失效,出让人有权终止供地,并没收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 3.重庆市潼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在竞得人缴纳土地出让金后**日内移交土地。 4.开竣工时间:自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年内竣工。 5.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自成交次日起**日内缴清土地出让价款。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5月**日至**年6月**日到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5月**日至**年6月**日到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6月**日**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年6月**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定于**年6月**日9时在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价款不含契税及交易服务费、拍卖或挂牌出让佣金,由买受人另行支付。出让土地的交易服务费由买受人全额承担,向重庆(略)缴纳。
2.其他事宜详见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略)(重庆市潼南区春阳街**号国防大厦)
联系人:(略)(交易中心)(略)(办)
彭先生(规划自然资源局)(略)(办)
刘先生((略))(略)
保证金开户行、户名、账号详见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年5月**日
本项目保证金关联信息:
银行名称: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潼南支行
银行账号:(略)(略)**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