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秀山分公司经营管理的部分国有经营性房屋现对外招租,欢迎有意者报名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基本情况
本次招租标的物如下:
标的:重庆市秀山县中和街道朝阳西路1号(滨江花园)1幢底楼**、**号门面,建筑面积约**.**㎡,拟从**年8月起租。
本次招租采用公开竞价招租方式进行出租。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收取
1.房屋租赁期限5年;次年租赁价格在上一年合同金额的基础上递增1%,以此类推。
2.承租人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将第一年的租金全额一次性缴清,次年的租金于上一年租赁期的最后一个月内一次性缴清。
三、招租条件
1.承租人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机械加工或涉及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物品、污染严重、噪音大、粉尘大,影响居民生活的项目。
2.租赁期内承租人可根据需要对承租房屋进行适当装修改造,但不得对房屋造成结构性、安全性损坏,如有损坏,应合理赔偿;并且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
四、招租方式及原则
1.招租方式:公开竞价招租。
2.本次招租设置招租底价,各标的物招租底价详见招租文件。
3.意向承租人参加公开招租需缴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按照以各标的物招租底价的2%收取,竞租保证金具体缴纳金额详见招租文件。
4.未被确定为承租候选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承租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承租候选人的竞租保证金在和招租人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也可部分或全部转为承租保证金(承租保证金按照租赁合同金额的5%计算)。如承租候选人在承租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不签订租赁合同,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5.本次招租以公开竞价方式,在房屋招租底价基础上公开竞价,每次加价(略),报价最高者获得承租权。若报价最高者无故放弃承租权,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权由紧邻最高报价者下一名意向承租人获得或由招租方决定暂停招租。
五、公告期
**年6月**日至**年6月**日。
六、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年6月**日至**年6月**日(限工作日上午9:**至**:**,下午**:**至**:**期间受理)。
报名地点:(略)(秀山县中和街道东风路**号**室)。
七、报名方式
此次招租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自然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个体工商户及企业携带营业执照、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本次招租不接受电话、口头报名。
八、公开竞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6月**日上午9:**。
地点:(略)(中和街道东风路**号2楼**室)。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略)秀山分公司
**年6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