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生活垃圾治理项目车辆采购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年6月**日至**年6月**日)
项目标段名称 | 城镇生活垃圾治理项目车辆采购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 | (略).(略) | ||||
项目编码 | (略)(略)(略)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石柱士家族自治县环境卫生所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略) |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略)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 (元) | 工期 | 质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第一名 | (略) | (略).(略)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 | / | / |
第二名 | / | / | / | / | / | / | / |
第三名 | / | / | / | / | / | /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资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1、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垃圾清运设备)采购 2、武夷山市东溪水库及东溪流域水质提升整治工程(设备采购) 3、东风途逸压缩垃圾车、2.5方电动三轮垃圾收集车 4、南充市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批采购(包3)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否决投标情况: (略):因评审点投标文件格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承诺条款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编制投标文件时不得对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应要素作实质性修改,否则视为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略):因评审点技术支持资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未提供技术标准和要求中8吨和5吨压缩式垃圾转运车其他要求“五年内勾臂、液压系统无断裂等影响正常使用的结构性损坏,箱体无锈蚀及渗漏”的承诺,仅提供了“五年内液压系统无断裂等影响正常使用的结构性损坏,箱体无锈蚀及渗漏”的承诺,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技术支持资料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长(略):因评审点技术支持资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未提供底盘及整车的国家工信部公告,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技术支持资料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略):因评审点投标函部分的签名盖章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无签名或盖章,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投标函部分的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CA数字证书均可。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投标函部分的格式中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符合性审查(包括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均合格。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石柱士家族自治县环境卫生所(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提出异议。 | ||||||
招标人(盖章):**年6月**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年6月**日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