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欢迎来到重庆招标网 登录 免费注册

建筑市场网

旗下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招标公告> 铜元局渡口1#楼二期楼顶整治工程网上竞采公告

铜元局渡口1#楼二期楼顶整治工程网上竞采公告

招标公告 重庆-南岸 2025-06-12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2025-06-12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告正文
下文中(略)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注册/登录或拨打咨询热线 010-89352896
(略)(代理机构)受重庆市车渡管理站(采购人)委托对铜元局渡口1#楼二期楼顶整治工程(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略))
包1(商品种数:1)包合计:**,(略)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采购预算(元)数量小计(元)
采购目录:
装修工程
需求描述:
屋顶整治,主要为刚性层、防水层、栏杆、种植土等拆除,新建屋面天沟、屋面卷材防水(两遍)、保温隔热屋面、屋面刚性层等
(略)1(件)(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略)**:**:**(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略)**:**:**(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竞采文件

    五、商务条款
    (一)工程工期:

    **天

    (二)报价要求:

    1.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2.供应商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及重庆市相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供应商应按比选文件、《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号)和“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是比选文件所述的本工程合同段比选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3.供应商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采购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供应商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

    4.报价函中的总报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5.(1)在合同实施期间,单价和总价按专用合同条款第**条的规定可调整。

    (2)增值税计税方法由采购人依据国家税法规定选择:一般计税法

    6.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于规定的时间前书面通知采购人核查,除非采购人以修改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7.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暂定金额,供应商不得修改。

    8.本工程比选将设置竞选总报价最高限价,本项目竞选总报价最高限价:(略)(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略))供应商的竞选总报价不得超过竞选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前若发现中标人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超过竞选时给出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的,在工程结算时采购人将以发出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基础,按照中标人的中标总报价与本工程的总价最高限价的下浮比例进行同比例下调,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否则按中标人违约处理。供应商须在竞选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包括以下内容:

    (1)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2)比选文件中规定工程量清单不允许修改的内容不得修改。

    (3)每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对应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9.安全文明施工费:

    9.1根据《重庆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9.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采购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渝建管〔**〕**号)、《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号)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为暂定金额,与最高限价一起公布。《报价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或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汇总金额未按照采购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视为对比选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竞选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注:采用全费用清单计价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仅针对《报价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进行评审。

    **.本工程所需材料(含设备)价格由供应商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造价信息引用时限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期),并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

    **.本项目所采用技术、工艺和产品等必须执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年版)(渝建发〔**〕**号)的规定。

    **.本工程主体结构若需混凝土,则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得自建搅拌站。

    **.低价风险担保(成交价低于最高限价的**%时提供)

    1.低价风险担保:成交价低于最高限价的**%时提供,如不按时足额提供,视为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采购人有权不退还其磋商保证金,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按照信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对成交供应商的不良行为直接记**分,纳入重点关注名单。

    2.成交供应商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2.1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且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保函格式自拟。

    2.2低价风险担保的金额:(最高限价×**%-成交价)×3,且最高不超过最高限价的**%。

    2.3低价风险担保送达采购人的时间:从采购人成交通知书送达拟成交供应商之日起**个工作日内;

    2.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限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扣除其低价风险担保并取消成交资格。

    2.4低价风险担保的期限:详见合同条款。

    3.低价风险担保的退还时间:详见合同条款。

    4.拟成交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者拒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低价风险担保或履约担保的,取消其成交资格,低价风险担保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低价风险担保数额的,拟成交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三)付款方式:

    1.预付款支付办法: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预付款,乙方须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见索即付且不可撤销担保函,预付款在工程计量支付过程中逐步分期扣回。

    2.工程款支付办法:本项目根据财政资金到位情况统筹支付。按项目每月计量工程价款的**%以内予以支付,工程完工后,可付至项目计量工程价款的**%。甲方审定结算金额且收到乙方缴纳审定结算金额的3%的质保金后,付至项目结算审定金额的**%,缺陷责任期结束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3.发包人支付任一笔工程款项前,承包人均需向发包人提供足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承包人未及时提供发票的,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且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四)实施(服务)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实施(服务)时间:**天。

    (二)实施(服务)地点:(略)

    (三)验收方式:

    1.验收单位:采购人相关部门验收。如验收不合格,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单位应承担修复、重做、赔偿损失等责任,采购人不再另行付费。

    2.验收标准:施工过程应遵照现行国家有关及规程规范进行施工,满足技术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及验收合格标准,严格按照有关验收程序进行检查验收。

    3.验收解决:采购人对工程质量提出异议要求检验或检测的:结果为合格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结果为不合格或达不到本条标准的,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施工单位须和建设单位等相关施工参与部门一起做好施工全过程中相关工程资料的留存,须有施工现场的施工前后及期间相应节点的对比影像资料(特别是隐蔽工程及暂列金额工程)用于后期结算。因缺少影像资料造成无法办理相关工程内容结算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五)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缺陷责任期为**个月,从取得工程验收意见书之日起计算。

    2、工程保修期按国家及相关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六)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需在合同生效前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作为履约保证金(注明项目名称和编号)

    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3、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金额的**%;

    4、履约保证金提交程序及时间:中标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递交至采购人账户,否则取消中选资格,不予退还比选保证金,采购人将依序重新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5、履约担保的期限:自提交履约担保之日起至交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6、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人提出申请,在未收到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下,采购人在**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给中标人。

    7、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由发包人或监理人或质检部门发出的违约处罚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从工程款中扣除,如提交的为银行履约保函,则违约处罚全部从工程款中扣除。

    (七)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八)其他商务要求内容: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才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三)中标人确定后,由采购人和中标人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有关手续,签订合同。

    (四)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挂靠。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采购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1.**%收取,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略)
  • 联系人:
    (略)
  • 联系电话:
    (略)-(略)
  • 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市车渡管理站
  • 联系人:
    (略)
  • 联系电话:
    (略)-(略)
  • 北京建鑫汇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学园北街26号  售后电话:17611131906
    ©2018-2025 建筑市场网 版权所有   ICP证:京ICP备20001101号   京公网安备 11011102001737号
    关注微信服务平台
    实时提醒定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