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将于(略)**时至(略)**时(延时的除外)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略)/**/**)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重庆市璧山县青杠街道石河村1、2社的土地【渝(**)璧山区不动产权第**号】及地上建筑物、两个储水罐
(一)根据《评估报告》载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的具体情况请见下表:
一、土地 | ||||||||
序号 | 土地使用 证编号 | 宗地 名称 | 证载(或批准)用途 | 规划 容积率 | 商住 比 | 土地批准 使用年限 | 面积 (㎡) | 总地价 (万元) |
1 | 渝(**)璧山 区不动产权第**号 | 璧山县青杠街道石河村1、2社 | 城镇住宅用地、其他商服用地 | 2.5 | **%: **% | **年9 月**日 | **.** | **.** |
小计 | - | **.** | **.** | |||||
二、地上建筑物、储水罐 | ||||||||
序号 | 材质 | 楼层 | 建筑面积(㎡)/数量 | 评估价 (万元) | ||||
1 | 砖混 | 7层(含屋顶层) | **.** | **.** | ||||
2 | 砖彩钢 | 第1层 | **.** | 0.** | ||||
3 | 彩钢棚 | 第2层 | **.** | 0.** | ||||
4 | 彩钢房 | 第2层 | **.** | 2.** | ||||
5 | 储水罐 | - | 2个 | **.2 | ||||
小计 | - | **.** | ||||||
评估总价(万元) | **.** |
2、估价对象为《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渝地(**)合字(璧山)第**号】其中一宗地块,宗地界限不清,该合同未对商住比进行确定,并根据该合同第六条“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建设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建设的,出让方向受让方征收土地出让金总额**%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建设的,出让方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至估价期日,估价对象已多年未开工建设,但根据《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略)位于重庆市璧山区青杠街道石河村1、2社的土地使用权宗地规划指标的询函>的复函》载明:截至**年5月**日,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未对该宗地的权利人作出征缴土地闲置费的决定,且该宗地商业住宅比按1:9确定,详情请见附件评估报告。
3、估价对象地上建筑物未办理相关建设规划许可证且部分墙面漏水、墙漆脱落,维护保养状况一般;储水罐外观维护状况一般,锈迹明显,维护保养状况较差,产权人未提供发票等购置依据。
(二)标的物土地上部分区域修建有建筑物、储水罐,部分区域有杂草等附作物,并由于客观原因,地上建筑物部分区域未能进入,据了解,标的物处于闲置状态,且本次拍卖宗地红线范围以《不动产权证》【渝(**)璧山区不动产权第**号】附图为准;具体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现场核实或相关部门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
(三)标的物有产权证部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权属裁定等法律文书到过户登记部门自行办理;无产权证部分,拍卖成交后,由本院出具权属裁定等法律文书,在拍卖标的物具备办理过户条件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不负责产权证的办理。标的物能否办理产权证,是否存在违章建筑以及后续修建、改建、拆除等事宜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其相应风险。
(四)标的物实际使用面积与权属登记证书载明的面积是否一致,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瑕疵责任。
(五)标的物具体欠费情况在交付时以相关部门所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成交后所涉及欠缴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
本次拍卖范围含室内固定装饰装修,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详见评估报告。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标明或未标明的瑕疵由竞买人自行核实或了解,成交后,法院以现状交付,买受人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
本公告所附评估报告仅作为拍卖价值参考,报告所述内容需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核实,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评估价:(略),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以及其整倍数)。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略)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略)安排)(略)联系电话:(略)-**-**、(略)。
二、根据(略)起施行的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标明: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基于本次交易土地过户所涉及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后**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在购房款中扣除并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前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重庆两江新溉路支行;账号:(略)0(略)(略)5)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略)/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特别提醒:切勿相信其它单位及个人发布的标的信息,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略):**-**-**、(略)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略)-(略)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略)-(略)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略)-(略)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