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目录: 装修工程 需求描述: 璧山区图书馆室内外木地板改造工程 | (略) | 1(批) | (略) |
详见网上竞采文件
**日历天,签订合同后3个日历天内开工,缺陷责任期为**个月。
(一)本项目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二)本工程由投标供应商以竞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本次采购范围的施工设计图纸、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及相关配套文件为依据,由投标供应商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以及对工程质量、工期、款项支付等相关实质性要求予以自主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并不仅限于完成采购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易撒漏物资密闭运输费用、临时保护设施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所需的所有费用,采购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
(三)供应商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采购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供应商必须按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工程量清单一致。
(四)供应商须严格按采购人提供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表格格式内所有项目进行报价,不得出现漏项或增项,供应商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综合单价不得超过采购人给出的清单单价限价,否则视为对本采购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
(一)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的5%。
3.履约担保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4.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前提交。
5.履约保证金返还方式:经采购人考核,成交供应商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未发生违约情况的,则在合同期满且处理完合同期内发生的劳动、劳务纠纷等遗留问题并按期撤场后三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授权的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成交供应商介绍信和交款收据联办理履约保证金退款手续,退款一律无息。
(二)付款方式
1.本工程完工并经采购人或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含本项目所有农民工工资,申请付款时需单独提供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审核完成后,支付至结算审核金额的**%。缺陷责任期(**个月)期满后且无质量缺陷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剩余尾款。
2.采购人自收到正规发票后,具体付款时间视财政付款审核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