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巫溪县城区幼儿园建设项目已由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巫溪发改发〔**〕**号(项目编码:**-**(略)-**),项目业主为巫溪县教育委员会,代建单位为巫(略),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巫(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投资控制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略);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巫溪县城区,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m2,最大建筑层数6层/-1层,建筑高度地上**.2米/地下埋深3.9米,基础型式采用独立基础、超深独立基础和桩基础,主体为框架结构。
2.3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略)(略)
2.4招标范围:完成巫溪县城区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含勘察设计费审核工作)。从工程开工至完成结算审核工作期间的施工全过程控制服务,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施工方案的经济评价、设计变更的经济分析;(2)洽商变更索赔费用的审核;(3)审核该项目工程变更及新增工程预算、并参与评审工作;(4)参与施工阶段的现场计量、现场签证、新增项目的价格审核及评价、收集与造价有关的图文影像资料;(5)建筑材料认(审)价、工程中间计量及进度款审核;(6)参加工程例会及有关专题会议;(7)专业分包造价控制(如有);(8)审核合约管理以及协调合同争议;(9)完工后的结算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等工作;(**)勘察设计费审核工作;(**)配合审计部门完成项目审计工作。
2.5服务周期:从招标人通知要求进场开始至完成工程全部结算审核、招标人主管机关出具审计结论为止。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规定;
3.1.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巫(略) | 代理机构: | (略) |
地址: | (略) | 地址: | (略) |
联系人: | (略) | 联系人: | (略)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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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略)-(略) | 联系电话: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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