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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
(合规资告字[**]8号)
合规资告字[**]8号
经合川区人民政府批准,重庆市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公开公告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HC**-**-3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合阳城街道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科研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科研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略)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 | |
起始价: | 加价幅度: | (略) | |||
备注:1、土地用途为A**-科研用地;2、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3、地块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年径流污染物去除率不低于**%。4、建设项目除整体转让外,其余形式的转让应征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其它规划条件按合川规资条件〔**〕**号执行;6、该宗土地成交后,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7、交地时间为缴清成交价款后1个月内交地,竞得人须自交地之日起**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个月完成建设;8、该宗地出让起始价为(略)(土地单价(略)/平方米),竞价增幅为(略)/平方米;9、地块内如涉及地下文物保护,所需费用及办理手续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基本建设前请与重庆市文物考古研究院联系,对用地范围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地下文物具有不确定性,若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发现地下文物,请立即停工,保护现场,及时向区文旅委报告。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公告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文件。申请人可于**年6月**日至**年7月**日到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公开公告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6月**日至**年7月**日到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7月**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7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公开公告活动定于**年7月**日**时**分在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hechuanweb)保证金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二)公告时间内仅有1家报名的,土地供应方将挂牌出让,挂牌时间截止为**年7月**日**时**分至**年7月**日**时**分,在挂牌期限内竞买人报价不低于底价,则挂牌成交;公告时间内有2家以上(含2家)报名的,土地供应方将择日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竞买人最高报价高于或等于底价的,拍卖成交(低于底价的拍卖不成交)。(三)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四)竞得人与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需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不退还履约保证金。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或出让价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按成交价的**%作为定金;定金使用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开户单位: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重庆合川支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1(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