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永地出让[**]**号)
永地出让[**]**号(略)
经永川区人民政府批准,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公开公告方式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YC**-NDJ-**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南大街大南村大堰塘、书房坡、蚂蟥沟村民小组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0.** | 建筑密度(%):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略)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 | |
起始价: | (略) | 加价幅度: | (略)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公告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文件。申请人可于(略)至(略)到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川分中心获取公开公告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略)至(略)到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川分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公开公告活动定于(略)**时**分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川分中心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具体详见须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略):唐先生联系电话:(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川分中心开户银行:(略)重庆分行营(略)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略)江北支行开户账号:**(略)(略)(略)(略)0(略)(略)**
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