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明月竹乡(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工程名称)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垫(略),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略)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主要的建设内容有:接待中心、综合活动中心、中餐厅、会议中心、水疗中心、驿站、客房及露营中心、地下停车库,结合功能规划室内外活动项目,配套道路、景观、水电设施工程等。
2.3 R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略)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略)
2.4 招标范围:对本项目项目土建和5#、**-4#、**-5#硬装等,具体详见招标人发布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内容,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各阶段的工程监理。包括“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并协助招标人做好与本工程相关的各方协调工作,配合所有工程结算审计和质量缺陷期内的争议问题处理。(2)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的相应监理工作内容。(3)现行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理操作规程规定的相应监理工作内容等。
2.5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个月。
2.6标段划分:/
2.7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略) | 代理机构: | (略) |
地址: | (略) | 地址: | (略) |
联系人: | (略) | 联系人: | (略) |
电子邮箱: | (略)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略) | 联系电话: | (略)-(略)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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