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将于**年8月5日**时至**年8月6日**时(延时的除外)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略)/**/**)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重庆市南岸区海棠溪街道滨江路西段4号1-1号、2-1-1号、2-1-2号、3-2号、4-1号、物理层第5层未经登记建筑、1-4层产权证外增建部分
(一)重庆市南岸区海棠溪街道滨江路西段4号1-1号;产权证号:**房地证**字第**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套内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非住宅(商服用房);土地用途: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标的所在楼层:物理层第1层(临南滨路,一面临街);房屋结构:钢混结构;空高局部约3.1米,局部约3.4米;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年9月3日。
重庆市南岸区海棠溪街道滨江路西段4号2-1-1号;产权证号:**房地证**字第**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套内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非住宅(商服用房);土地用途: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标的所在楼层:物理层第2层(平南滨路2层);房屋结构:钢混结构;空高约3.7米;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年9月3日。
重庆市南岸区海棠溪街道滨江路西段4号2-1-2号;产权证号:**房地证**字第**号;建筑面积:**.7平方米;套内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非住宅(商服用房);土地用途: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标的所在楼层:物理层第2层(平南滨路2层);房屋结构:钢混结构;空高约3.7米;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年9月3日。
重庆市南岸区海棠溪街道滨江路西段4号3-2号;产权证号:**房地证**字第**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套内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非住宅(商服用房);土地用途: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标的所在楼层:物理层第3层(平南滨路3层);房屋结构:钢混结构;空高2.7米;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年9月3日。
重庆市南岸区海棠溪街道滨江路西段4号4-1号;产权证号:**房地证**字第**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套内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非住宅(商服用房);土地用途: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标的所在楼层:物理层第4层(平南滨路4层);房屋结构:钢混结构;现局部隔为两层使用,局部空高约4.2米,局部空高约5.2米;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年9月3日。
重庆市南岸区海棠溪街道滨江路西段4号物理层第5层,未经登记建筑,建筑面积**.8平方米;建筑结构:钢。
重庆市南岸区海棠溪街道滨江路西段4号1-4层产权证外增建部分,面积及范围无法确认。
(二)该标的现为已装修,整体作为酒店使用,酒店现暂停营业;该标的证载坐落为南岸区海棠溪街道滨江路西段4号,现实际门牌为南滨路**号。经实地查勘,重庆市南岸区海棠溪街道滨江路西段4号1-1号入户门悬挂门牌号为南滨路**号附2号,重庆市南岸区海棠溪街道滨江路西段4号2-1-1号、2-1-2号、3-2号、4-1号未悬挂门牌号,请竞买人自行到现场核实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相应风险责任。
现场勘查标的物4号1-1号现作为酒店大堂及茶室使用,部分为错层;4号2-1-1号、4号2-1-2号已打通使用分隔为多个房间,4号3-2号分隔为多个房间、3-2号有一扇门通往外部相连接的露台,露台上搭建有楼梯通达第四层部分房间外部,4号4-1号为第四层局部隔为两层多个房间使用,室内安装有两部电梯(电梯不到达第五层),出入口位置已改变,该标的整体共用出入口及电梯,该标的室内结构发生改变,现场无法确认原始户型结构,若涉及标的物内部结构恢复及确认面积分割请买受人自行寻找相关机构处理,恢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竞买人自行到现场核实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相应风险责任。
物理层第5层未经登记建筑及1-4层产权证外增建部分不在房产证范围内,第5层的搭建房屋主要承重结构为钢,室内地面铺地砖,天棚吊顶,墙面部分刷涂料、部分贴墙砖,室内套装木门、铝合金窗;1-4层产权证外增建部分无法确定具体范围及面积,据物业管理处告知该标的私自在屋顶搭建建筑物,占用二楼消防通道,改建房屋外立面结构,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墻体,该标的存在违章搭建及扩建,违章搭建及扩建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核实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过户时产生的相应的风险责任及罚款、恢复等费用。拍卖成交后是否可以正常使用,请竞买人自行到现场核实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相应风险责任。
(三)标的物实际使用面积与权属登记证书载明的面积是否一致,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瑕疵责任。
(四)该标的采光、户型(该标的结构及后期装修较为复杂)、通风、消防等房屋内部及周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该标的天然气由租赁户安装,拍卖成交后是否可以正常使用,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核实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相应风险责任。
(六)据物业工作人员告知,标的物截至**年4月**日物业欠费(略),此情况未经司法确认,具体欠费情况在交付时以相关部门所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由竞买人自行了解;该标的物所涉欠缴的水、电、气及物业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欠费)由买受人核实并承担。
(七)该标的室内配备有2部电梯及风管机,是否可以正常使用,请竞买人自行到现场勘查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相应风险责任。标的物室内物品移交以现场实际数量及实物现状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予调整。
(八)本次拍卖范围不包含该标的门口自行种植的树木和绿植及室内树木和绿植,请竞买人自行到现场勘查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相应风险责任。
(八)本次拍卖范围重庆市南岸区海棠溪街道滨江路西段4号1-1号、2-1-1号、2-1-2号、3-2号、4-1号包含房屋所有权、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室内装饰装修,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等其他财产或权益。物理层第5层未经登记建筑包含房屋及室内装饰装修,不包含土地使用权、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等其他财产或权益。1-4层产权证外增建部分包含装饰装修,不包含土地使用权、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等其他财产或权益。(详见评估报告)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标明或未标明的瑕疵由竞买人自行核实或了解,成交后,买受人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法院负责交付。
本公告所附评估报告仅作为拍卖价值参考,报告所述内容需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核实,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评估价:(略)(重庆市南岸区海棠溪街道滨江路西段4号1-1号、2-1-1号、2-1-2号、3-2号、4-1号、物理层第5层未经登记建筑评估价:(略)、1-4层产权证外增建部分协议价:(略)),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以及其整倍数)。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略)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略)安排)(略)联系电话:(略)(略)预约,或关注“光大佳拍”微信公众号预约。
二、根据(略)起施行的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标明: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基于本次交易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后**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在购房款中扣除并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次拍卖开始前7日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重庆两江新溉路支行;账号:(略)0(略)(略)1)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不得再次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气、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如标的流拍后,申请人选择以物抵债的,亦自行承担本条第一款所述的全部费用。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略)/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特别提醒:对于本公告写明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略))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各位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咨询公司:(略)
咨询电话:(略)-(略)
淘宝咨询电话:(略)-**-**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略)-(略)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略)-(略)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略)-(略)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