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将于(略)**时至(略)**时(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略)/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户名: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绿色iPhone**手机一部、白色OPPO折叠手机一部
(一)
标的物1:绿色iPhone**手机一部,设备名称及型号“iPhone**”,手机总容量**GB。能正常充电开机使用,机身颜色为浅绿色,手机有自然磨损情况,屏幕有划痕,边框有磕碰痕迹,无其他相关配件。
标的物2:白色OPPO折叠手机一部,不能正常充电开机使用,后盖颜色白色,手机有自然磨损情况,边框有磕碰掉漆痕迹,屏幕有划痕,外屏及后盖裂开严重(两块电池均鼓包严重),无其他相关配件。
以上2部手机目前存(略),具体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现场核实。
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标的物若存在ID帐号无法退出而产生的刷机等费用或手机外观破损、无法充电、死机等自身故障或原因,导致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因技术原因,无法确认拍卖标的物是否为正品、是否含有隐形瑕疵以及使用限制,标的物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不负责本起标的物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请买受人考虑相关风险,理性竞买。
(3)竞买结束后,请买受人及(略)工作人员联系接收拍卖标的物。
(二)标的物属扣押财产,非新手机,无充电器、耳机等配套附件,本院对标的物的规格型号、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安全性、是否保修、能否正常使用、账号能否退出等问题不作任何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三)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需持相关证件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不支持邮寄等交接方式,且本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
(四)法院执行部门非信息技术专业人员,受手机现状、技术等因素,未能保障对于手机内信息进行彻底清除,竞买人对手机的信息、图片、视频等信息不得复制、传播,并及时进行清除,若因竞买人原因造成原机主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的,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标的物具体欠费情况在交付时以相关部门所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标明或未标明的瑕疵由竞买人自行核实或了解,成交后,买受人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法院负责交付。
处置参考价:(略),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以及其整倍数)。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略)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略)安排)(略)联系电话:(略)-**-**,(略)(刘老师)。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四、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法院所展示的说明和提供的照片与视频仅作为参考,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到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委托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小时内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解冻后到达竞买人账户的时间以银行到账为准。拍卖余款在成交后**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重庆两江新溉路支行;账号:(略)0(略)(略)2)
八、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特别提醒:切勿相信其它单位及个人发布的标的信息,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略):**-**-**,(略)(刘老师)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略)-(略)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略)-(略)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略)-(略)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七月四日